注意!網拍盜圖一件可罰3萬以上!保二總隊一年接獲上千件,不得不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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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來越多人透過網拍作為兼職或副業,但也因此衍生出大量的盜圖問題,可別以為小商品而已沒關係,去年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就接獲將近 200 件的網拍盜圖案件(連結),並且一年之中累積達上千件,其中每一案件往往須賠償三、四萬的金額,讓很多網拍(盜圖)業者大嘆吃不消,千萬別以為小本經營就會被原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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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保二總隊Facebook

根據保二總隊在臉書上的貼文表示「許多學生、全職主婦、兼職者選擇網拍做為收入來源之一,但卻缺乏著作權法的觀念,導致在使用網拍時,為了頁面美觀漂亮,擅自從google圖片、其他人的網路賣場、上游的對話記錄中截取圖片來刊登使用,而你以為的沒關係,確是大大有關係!」

每一件網拍上的圖片都是他人布置、拍攝、後製出來的成果,而網拍業者不以為意地盜圖不僅不尊重原創者,更是違反著作權法,保二總隊表示許多被告到案後會說只是賺小錢,為何需要賠幾萬元,不符合比例。但他們沒想到的是一張作品的背後投資多少心力。

由於有大多業者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,以為沒有標註不得轉載就可以自由取用,但在著作權法規範中,在作品完成的當下就享有著作權,不需要浮水印或載名不得轉載,就像停在路邊的車你不能隨意騎走一樣,呼籲業者建立法治觀念,並且尊重他人的著作權以免惹訟上身。

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『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』

資料來源:保二總隊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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