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先前Oculus創辦人Palmer Lucky在公司併入Facebook之後選擇離開,而WhatsApp共同創辦人Jan Koum與Brian Acton則是傳對Facebook在用戶資料使用處理方式理念不合,而在今年先後離開。
雖然在經營網路社群已經有些陳年八股的規範,不過大家對於 Facebook 的演算法雖然看似略懂但仍然一無所知;而在進入了人工智慧時代以後,這個演算法的邏輯更是樸逤迷離(機器學習會不斷自行調整)、霧裡看花。因此 Facebook 官方在日前推出了一份給所有發佈商(publisher)的指南(guidelines),告訴發布商哪些行為可(Do)哪些行為不可(Don’t)。
上周末參加了由 Inside 主辦的 Inside Salon 聚會,這算是一場網路業界的同行聚會,雖然好手的「本職」並不在網路業,但是憑藉著一身流著的「網路血」,就硬是去參加了這場聚會,這場活動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在 Android 和 iOS 紅透半邊天的即時通訊App - LINE -團隊到台灣與網路/媒體/創業者分享他們如何在不到一年的時間,就將一套看似平凡無奇的 App 推廣到全世界的經驗。這篇文章好手就把這些資訊與大家分享,也分享一些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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