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3-4月統一發票的領獎期間自
115年6月6日起至115年9月7日止,中獎人請務必於此期間內攜帶
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,前往郵局或各大指定兌獎地點領取獎金。若為非本國籍人士,可以下列證件替代身分證:
- 護照
- 居留證
-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許可證
領獎時需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,
逾期不得領獎。在核對發票號碼時,需同時檢查後三碼及完整號碼是否符合。為了提升對獎方便性,建議下載財政部的
「統一發票兌獎APP」,該APP除了能快速對獎,還可以將發票存入載具,既環保又省事。若對於領獎規定有任何疑義,可查閱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,或洽詢財金公司客服專線:4128282(手機請撥:02-4128282),亦可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詳細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