硬是要學

車輛車燈的功能、使用方式與時機,你確定你都懂?

路上騎車或開車,覺得越來越多的人不打方向燈或頭燈霧燈亂用,似乎不知道燈具正確的使用時機,感覺這是基本的常識,有考過駕照不都應該要懂嗎?再次複習一下,來確認你的駕照是不是用雞腿換來的。

燈具的開關

車輛常見的燈有分成小燈、近燈、遠光燈、前霧燈、後霧燈、方向燈與危險警告燈,先來說說開關在哪,歐系車的大燈開關大多在方向機柱左方,分別標示出來每個燈具功能位置,開關往右有小燈、大燈、AUTO 是大燈自動啟閉,往左P 是駐車燈,前後霧燈開啟方式是拉出來,駐車燈不一定每台車都有配置。

這是開啟大燈位置,可以看到開關與燈具面板是平的。

開關往上拉一格,是開啟前霧燈,可以看到開關明顯比燈具面板高出一點點。

開關往上拉拉第二格,此時是同時開啟前霧燈與後霧燈,可以看到開關明顯比燈具面板高出許多,要關閉前後霧燈很簡單,只要把開關壓回去,壓一格是關閉後霧燈,壓到底就關閉前後霧燈。

有些歐系車的燈具設計與上面照片有點不同,比較新世代的歐系車設計會長的類似下面這張照片的設計,把前後霧燈開關各自獨立出來。

日系車的大燈開關大多在方向燈撥桿上,大燈開關其實是方向燈撥桿的末端,轉動末端就可開啟大燈小燈,綠色框起來的區域是小燈、大燈、AUTO 是大燈自動啟閉位置,前後霧燈開關是紅色框起來的區域,往前轉第一下是開啟前霧燈,轉第二下是開啟前後霧燈,往下轉是關閉霧燈,也是有兩段。

儀錶板上的各種燈具燈號

不要笑,你可能會覺得這麼簡單怎麼可能有人會不知道,但事實上就是有人不知道,即使他已經有駕照了。如果你知道,拿來問別人,看你身邊是不是真的有人不知道。

如果分不清楚,可以用燈與光線的方向來區別,「光線在燈的左邊,就是車頭的燈」,反之「光線在燈的右邊,就是車尾的燈」,左前右尾這樣記是不是簡單多了。

燈的使用時機

在路上時常看到一堆人轉彎或變化車道不打方向燈,或是打了方向燈就以為無敵,晚上不開燈或者亂開遠燈,亂開霧燈一大堆,分別來簡單說明各種燈的使用時機。

駐車燈(Parking Light)

駐車燈的用途是在路邊停車時,可能夜晚照明沒那麼好,開啟駐車燈提醒用路人這邊有車停在這裡,來達到警示作用,駐車燈只會亮起單邊的前後小燈,一般駐車燈預設是亮起靠近路中間的那側小燈,駐車燈絕大多在歐系車才有,日系車幾乎沒看過有駐車燈的設計。

小燈

小燈又稱車寬燈、定位燈,開啟時車頭的小燈及車尾的尾燈會亮起,於黃昏、天色昏暗或光線較差,但又沒到開啟大燈的狀態下開啟,主要用途是要讓別人看見你駕駛的車輛,加強辨識。小燈開啟時,儀錶板會顯示下面這個燈號。

大燈 / 近燈
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文規定開啟大燈的時機,大致上就是光線不足或路況因素需可明顯辨識對向來車時開啟。

  1. 夜間應開亮頭燈。
  2. 行經隧道、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。
  3. 遇濃霧、雨、雪、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,應開亮頭燈。
  4. 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。
  5. 涵洞或車行地下道,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。

但為什麼晚上常在路上看見許多車沒有開燈或沒開大燈呢?歸類有三個原因

  1. 舊式的車要開啟小燈,儀錶板的燈才會連動亮起,儀錶板會顯示上面小燈亮起的的燈號,讓駕駛以為有開大燈,其實只有開小燈。
  2. 現在許多車的儀錶板有自發光的功能,讓駕駛以為儀錶板有亮就等於大燈已經開啟了,也沒觀察儀錶板上的燈號或大燈開關,孰不知沒有開任何的燈,"整台車喔搜搜"對其他用路人相當危險,因為別人有開燈,他可以看到別人,但別人難以看見他。
  3. 台灣路燈的密度相當高,即使不開燈也可以看見路面狀況,會讓駕駛以為路面很亮,所以自己有開大燈的錯覺,這種也是沒觀察儀錶板上的燈號或大燈開關。

如果你的車輛大燈開關有 Auto 自動啟閉的功能,就維持在 Auto,以免該開大燈的時候忘記開,現在政府也開始在宣導全時大燈開啟,目的也是要增加他人的發現率,以降低車禍機率。

遠光燈

遠光燈使用時機,一般人使用時機可能在山路、郊區、無路燈路段與無行人,才會使用遠光燈,一旦有對向來車或同向視線內有車輛,會立即將遠光燈切回近光燈,以免強光造成其他駕駛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,導致危險的產生,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文規定「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,除第一 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,應使用近光燈。」。

Alan 駕駛習慣是,只有在山路、無路燈路段或高速公路,且同向前方或對向無車輛與行人才會使用遠光燈,市區是一定不會用遠光燈,但時常在市區行駛遇到開遠光燈的駕駛,聽過有些駕駛說因為遠燈比較亮,比較看得清楚,所以開遠光燈,但這些人都不知道,這樣的行為卻傷害路上來往車輛駕駛的眼睛與危害行車安全,遇到更扯的案例是,不懂近燈與遠燈的差別,只知道有無開燈而已,遠燈的燈號真的要認清楚,別亂開遠光燈。

霧燈
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文規定「非遇雨、霧時,不得使用霧燈。」與「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,除非頭燈或前霧燈或車寬燈或尾燈點亮,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,裝置前霧燈時,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。」,但晚上都可以看到好多車主雖然有開大燈,前後霧燈也一同開啟,這樣並不會更亮,反而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眼睛的負擔(尤其是後霧燈),還看過另一種類型的人,夜間只開小燈與霧燈,卻不開大燈,真的不知道這些人腦袋裝什麼。

近燈照射範圍是黃色區域,前霧燈照射範圍是橘色區域,霧燈主要是輔助照明用,照射範圍大約是車前 3 公尺內的地面,近燈主要是要照車前 3~40 公尺之間的距離,近燈與霧燈照射區間不同,功能也不同,不管怎樣先開大燈,遇到下雨或起霧時,才能開啟霧燈。

方向燈
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文規定左右轉彎的規範:

簡單來說,轉彎或變換車道前要提先打方向燈,提前將車輛靠到最外側或最內側,才能進行轉彎,在變換車道時,不是打了方向燈就有絕對路權,也要視車道狀況是否可以進行變換車道的動作,強行變換車道若發生事故,依然會有肇責。

危險警告燈

交通部的「認識車燈功能及使用方法與時機」的宣導文件有說明:

但現在台灣許多人卻把危險警告燈當成臨停使用,只要打了危險警告燈,就可以任意、隨意停於路上或車道上,完全不管後面的車流,也不會管會不會因為臨停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,想停就停,彷彿整個城市都是他的停車場,即使上前告知違停且可能會造成他人危害發生,還是置之不理,這種心態真的是不可取。

認識了車子最基本的車燈功能與使用方式時機,希望每個用路人都能遵守,讓台灣的行車環境與狀況可以更加改善,別再讓國外對台灣交通有負面的評價,不要當別人眼中的三寶,改善交通從自身做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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